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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中心人员培训办法

2023-05-16 17:33 系统

(一)入室人员培训

1.  培训对象:所有初次申请进入公共实验中心的人员

2.  培训周期:每学期开学第一月统一安排培训(每周一次)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其它时段根据需要统一安排。

3.  培训内容

   (1)公共实验中心安全制度培训

   (2)公共实验中心基本情况介绍

   (3)公共实验中心日常管理规章制度

   (4)各功能室使用制度

   (5)公共实验室实验仪器使用方法

   (6)701仪器室实验仪器使用方法

4. 培训方法

(1)培训内容中的1-5项在新人到公共实验中心伊始,由中心老师集中培训;

(2)个人根据实验需要选择701仪器室实验仪器使用,申请后由中心老师统一安排个别或集中培训。

5. 培训结果反馈

    所有培训均有培训记录、参加培训人员签名以及培训考核,所有文档留中心备案。考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公共实验中心开展实验。

(二)仪器使用人员培训

  1. 培训对象:因实验需要初次使用公共实验中心相关仪器的其他院内人员

  2. 培训周期:根据需要统一安排

  3. 培训内容:所需实验仪器使用方法

  4. 培训方法:独立使用实验仪器前由工作人员集中或个别培训

  5. 培训结果反馈:所有培训均有培训记录、参加培训人员签名以及培训考核,所有文档留中心备案。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使用实验仪器。

(三)实验技能培训

  1. 培训对象:所有进入公共实验中心的实验人员及院内科研人员

  2. 培训周期:每月一次集中开展培训,以及不定期专家讲座

  3. 培训内容:专业实验技术培训、答疑或新技术介绍

  4. 培训方法:工作人员集中培训、邀请专家开展技术讲座

培训结果反馈:所有培训均应有培训记录及参加培训人员签名,培训完成留中心备案。培训合格者发相应技术培训合格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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